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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程儀式 | 服喪期間應辦及注意事項

帶孝以往生者性別為主:男左、女右。(例如為男性、則家屬不分男女一律帶左手臂。)
請依本公司人員指導,依輩份帶孝。
治喪期間家中春聯應立即拆下,勿進入寺廟與親戚朋友家中。(公共場所及上班、上課無妨)
服喪期間直系親屬不可修剪頭髮、指甲及刮鬍子。家屬服裝:以素色服裝為主、鞋子以自有素面運動鞋即可。
在家停靈或殯儀館內拜飯時間:早上九點前、下午四點前,一天二餐
在家停靈治喪期間:靈前香火需延續勿終斷。 (可用環香為宜)
外出時把孝誌放置於靈前(靈位旁)後再外出。 返家時再戴上。
家族長輩(第一次)來到時應以跪禮迎接:或於家奠禮內進行。
擇日:收集直系親屬(父母、子、女、媳婦、長孫)含往生者出生年、月、日。 (以農曆為準,如不知農曆可寫國曆換算)
撰寫印刷訃聞:收集家族名單(含稱謂)。
親朋好友上香時,由家屬點香再遞給親友,祭拜時家屬應在一旁告知往生者、前來祭拜者姓名並說些吉利話語,後接香插進爐答謝。
殯儀館內治喪時注意:親友祭拜完畢離去時不說再見。
在家停靈時注意三不:不說再見、不倒垃圾、不掃地(注重環境衛生因素:掃地及倒垃圾可以)

人自從生命誕生以後、便會隨個人的經歷而體驗 生、老、病、死 幾個階段、而死亡是生命的終點、在漢民族傳統的習俗中、自出生、成年、到結婚都有不同的禮儀來協助人通過這些生命儀式、當然面對生命的終點、也有一套非常嚴謹的喪禮、來協助死者及其家屬與社會、接受亡者已離開人世。

當死者生命在彌留狀態時、家屬便要開始準備有關喪禮的一切、直到死者臨終時、便要取下正聽的天公爐、以布或米篩遮住神明和祖先牌位、稱作遮神、家屬在死者身上蓋水被、〈白布中央縫上紅綢的被單〉,以銀紙或石頭為枕、並在死者腳邊供上腳尾飯,使死者不至於挨餓、一盞白蠟燭、作長明燈、照明陰間的路、並以白布或厚紙、寫上死者的姓名、生卒年月日時、作為魂帛暫,代神主牌位供於正廳一角、燃燭燒香、稱為「豎魂帛」。 此外大門上也要斜貼白紙條、以及嚴制﹝父死時用﹞,慈制﹝母死時用﹞或喪中等字樣、告知左鄰右舍家中有喪事。

當屍體要準備入殮前、得先準備好棺木、稱為買壽板、擇吉日吉時將棺木接回家來,途中若有經過橋或十字路口時、需沿途置留銀紙和紅布一條,稱為放紙、棺木運到家時、稱為放板、棺木運到時、由喪家的子女或媳婦在門外跪接、稱為接板或接棺、棺木進屋時、得頭先進、以便入殮時頭內腳外、要放板前、得先在左鄰右舍的門口貼上紅紙條、作為避邪用。

死者在被裝入棺木入殮前、家屬為其準備的最後一次告別餐宴、既為辭生、告別餐宴必需是六葷六素十二道菜、家屬也要請一位好命的人來、把這十二道菜一一端起、每端一道菜便說一句吉祥話、且作挾菜給餵死者吃的樣子、但是有些地方無此辭生風俗。

當死者已被裝入鋪者庫錢、銀紙及生前用品的棺木、封棺大殮、後翌日清晨家屬就要為死者準備孝飯、又稱奉飯、對待死者的餐飲與生活作息如生前一般、黎明後供奉盥洗用具早餐、香、銀紙;黃昏時再上香供其晚餐、如此直到滿七或百日結束為止、才改為初一、十五晨昏各拜一次,直到對年才不再供奉祭拜;到了合爐後、則依年節祭拜的方式。

死者逝世後、每七天為一次祭拜的重要日期、負責祭祀者的身份也不同、俗稱作七,頭七是由孤哀子負責、二七是由媳婦負責、三七是由出嫁的女兒負責、四七是由姪女們負責、五七是由出嫁的孫女們負責、六七是由出嫁的姪孫女或曾孫女負責、七七或稱滿七由孤哀子負責,但是客家人以四七為女兒七,又因現代為工商社會、有將七七四十九天改為二十四天的、既頭七、七七各七天外、其他各以每隔二天為一七的計算方式。

原本死者於作七結束後、家屬會繼續作旨的祭拜,每十天為一旬、共有四旬、來祭拜四位十殿閻王的判官。當五旬時是第九十九日不作、而改於次日舉行作百日,一般各地有將作七和作旬混為一談者、而只作七不作旬。

一般喪家在死者出殯的前一晚或數晚、延請專門的道士或和尚為死者舉行超度或供養的法事、以死者的名義施行功德、用意是為死者贖去生前的罪業、既稱作功德。

原本死者未出殯前、曰奠不曰祭,所以在出殯的當天、佈置好供眾多親朋好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、這也是由家屬和親戚、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上香致禮的道別式、稱為家奠,但是一般多以家祭稱之、公奠之差別、在於除、親朋好友、外多機關團體鞠躬或捻香。

當家奠公奠完畢、也請專業的道士或和尚前來誦經、封棺後、送葬隊伍發引要前往安葬的墓地或納骨塔、稱為、出殯或出山。

當送葬隊伍到達墓地、家屬依男左女右的傳統習俗跪地哭別,同時要把亡者的魂帛牌位等放在供桌前,等道士念完經、再依地理師擇定時辰準備放下靈柩、再掩土封礦、喪主必須以鐵鍬鏟下第一鏟土於棺木上,既稱為安葬。

當出殯後、打算已骨灰土葬者、則將靈柩移至火化場、家屬祭拜後、由子孫點火于以燒化、既稱火化。

當送殯完成、將死者的神主牌位從墓地迎回家中供奉、稱為返主繼而將神主牌位等安置在一張臨時供奉的神桌,請道士誦經稱為安靈。

當人逝世滿一百天時、習慣要在祭祀一番、或請道士和尚念經、舉行盛大的法會,或僅是家人自行祭祀、稱為作百日。

當死者逝世滿一週年時、死者以出嫁的女兒皆要返回供奉祭拜、也有延請道士和尚誦經作法事,稱為作對年、此日結束後、才算脫去孝服。

當死者的喪期屆滿時、將供奉死者的新牌位火化、或將其香爐灰一部份放進祖先牌位的香爐內,並將死者的名字列入祖先牌位內、稱為合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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